发布时间:2024-11-05 16:41:00 来源: sp20241105
金融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制持续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取得重要突破,金融双向开放不断扩大,开拓了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在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引下,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扩大金融开放,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金融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健全
2023年3月,我国金融监管领域迎来重磅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多项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这是我国金融监管格局的一次系统全面“重塑”,改革力度之大,近年来前所未有。机构改革方案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统一领导的要求,对金融领域的监管更加集中、层级更加简化、管理更加规范。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通过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金融监管的协调性以加强金融稳定,符合目前客观现实和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发展需求,也顺应了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
一年多来,自上而下的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渐次落地,央地协同的金融监管新格局正加快形成——
2023年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同年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1家省级监管局和5家计划单列市监管局、306家地市监管分局统一挂牌;同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和317个地(市)分行统一挂牌;同年11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的“三定”方案分别出台。
2024年以来,地方金融委、地方金融工委紧锣密鼓组建,目前已有20多个省份成立了地方金融委、地方金融工委。与此同时,地方金融管理局纷纷亮相,与地方金融委办公室、地方金融工委合署办公,人员配置与职能设置逐步明确。
围绕强监管严监管,金融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持续提升监管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今年6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第六批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2020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首次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至今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共计达到142名,对股东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针对金融市场乱象,金融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敢于亮剑。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把板子真正打准、打痛。在银行和保险领域,2023年12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对多家金融机构的22份罚单,涉及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达3亿元以上;在证券领域,证监会加大力度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惩处力度、速度较过去显著提升。2023年上市公司立案调查数量较2022年增加20%左右。
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成为各方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金融领域一批突出风险点得到有效处置,金融风险整体收敛。金融监管机构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精准拆弹”,引导、推动了对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等机构的改革重组、风险化解工作,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处置,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6月25日,金融稳定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完善关于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督管理,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和监管问责,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协同水平;增加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防范和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进一步压实金融风险处置责任,明确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金融风险处置方面的责任分工。
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当前,我国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逐步形成。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第二大保险、股票和债券市场,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都走在世界前列,我国金融体系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从2014年的81.43万亿元攀升至2024年4月的244.92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直接融资渠道不断畅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得到加强,金融部门持续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2023年末,我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9.4万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3.5%;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0.08万亿元,同比增长36.5%。普惠贷款和绿色贷款快速增长的同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涉农贷款余额增速均远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不断下降。随着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日益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成效不断显现,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逐渐提升,推动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今年5月份,我国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71%,比上月和上年同期分别低6个和25个基点,处于历史低位。
在政策周期错位下,我国货币政策顶住了外部政策收紧压力,降准降息创造宽松环境,支持扩大了国内有效需求。我国一直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并坚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既保持对实体经济足够支持,又避免了“大放大收”。
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下一步牢牢把握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做好相关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
创新驱动发展,有赖于与之相适配的科技金融体系;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绿色金融的助力;覆盖更多的小微企业和新市民,需要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养老金融亟需扩容;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金融发展仍须不断深化……
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明确了金融业在服务经济结构优化过程中的发力点,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针对性部署,对于加强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以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双向开放稳步推进
启动沪深港通、沪伦通、内地与香港债券通、互换通,中国债券纳入全球三大债券指数,放开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持股比例限制,大幅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展现出更为开放的姿态,金融对外开放成绩斐然。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来自52个国家和地区的202家银行在华设立了机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895家,共有111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2019年以来,我国债券陆续被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多元化政府债券指数和富时世界国债指数,债券市场的成熟度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充分表明了全球机构投资者对我国金融业持续扩大开放和我国债券市场的信心。
截至2024年4月末,境外机构持有我国债券4.1万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末增长248%。境外投资者连续8个月增持我国债券,累计增持量超过8500亿元。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熊猫债累计超过8500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28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历史上和当今的金融强国,都具有高度开放的特征。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
在6月19日召开的2024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研究放宽非银金融机构的外方股东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各类业务试点,支持在华外资机构深耕中国、稳健经营。
“对外开放是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李云泽表示,将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指导金融机构优化跨境金融服务,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稳慎把握好节奏和力度”,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的明确要求。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金融对外开放必须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中金融领域相关规则,精简限制性措施,增强开放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规范境外投融资行为,完善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要加强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要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编辑:付子豪】